top of page
chinese martyrs.jpg

天主教宣聖過程

身教與言教並重,耶穌基督聖言成了血肉(道成肉身),揭示了最簡單的大道理:說的好還不夠,更要做得到。教會不能避免教徒偽善的醜聞與傷害,但始終能生產信德的表率,值得大家默想與效法。好比一個交響樂團,耶穌是作曲者與總指揮,演奏者水準參差不齊,但少數人能精準的演奏出絕美的音符,於是把他們選出來,如同選出獨奏家與首席,讓大家臨摹與學習。

於是天主教會為這些典範表率的產生,設計了一個非常謹慎的流程,分成四個步驟。

第一,必須等此人去世五年後,生命所結下的果實大致底定,他所在的教區主教或修會才能向教廷申請,由教廷的信理部(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 )審核,無異議後便啟動宣聖程序,並宣布他為「天主的僕人」(Servant of God)。

「真福」只被允許在他生前影響過的地區公開敬禮,但私人或個別團體則不受此限。例如,賈神父一旦被列真福品後,馬利諾會、美國軍中服務總教區、新竹教區、香港、甚至越南,可以公開敬禮他。但其他地方的個人與信仰團體只可以私下敬禮。

第四,與第三階段完全相同,差別只在神蹟被批准後,由教宗在羅馬聖伯鐸大殿(Basilica of St. Peter)宣聖(Canonization)。成為「聖人」之後普世教會任何地方都可以公開敬禮。

除非是為信仰殉道,可跳過天主的僕人與可敬者直接宣福,死後五年的規則目前有聖德勒撒姆姆和前教宗聖若望保祿二世兩個例外,但都必須由教宗決定。所以走正常程序的「備選聖人」,從天主的僕人到聖人有的走了好幾百年。

賈神父的個案,其實已經有個待審的奇蹟可供宣福,但梵諦岡目前希望能收集更多資料才能提升神父至「可敬者」,感覺上好像是神父找我辦這事一樣。

在台灣認識神父的大部分人應該都不在了,但不影響現在的台灣人重新認識他。

Canonization.jpeg

在梵諦岡聖伯鐸大殿舉行宣聖大典

第二,此階段包括生平所有資料的蒐集,公開地與私人的,所有關於他的生命與品德的見證,過程有時會拖延很多年。然後由該教區的評審會與主教評定這位天主的僕人生前的聖德有否達到「英雄」(heroic)的層次。若有,則所有檔案上交教廷聖部(Congregation for the Causes of the Saints )。

聖部與神學委員會合作討論此人的聖德,投票表決是否符合資格封聖,賈神父目前就在這個階段。通過後再由主教與樞機主教表決,過關後交由教宗最後批准。天主的僕人就可被稱為「可敬者」(Venerable)。

第三,等待代禱神蹟的發生。神蹟一定是天主親自發顯,但必須證明是透過可敬者的代求。神蹟可以發生在任何地方,由該地方的教區主教組成評審會來評斷神蹟的真確性,通常是醫學神蹟。為求公正無誤評審會中有教內與教外的科學家確定找不到合乎自然的解釋;醫學家確定醫學已盡力仍不能醫治,而治癒發生在很短時間內,最好是瞬間,效果是持續性的而非短暫假象;神學家支持奇蹟已達神蹟的水準並確認是透過該位可敬者轉求。最後還是要通過主教們與教宗的確認,可敬者就可以列「真福品」(Blessed),宣福典禮在該地的主教座堂舉行。

BlCarlosAcutis.jpg

2020年10月10日在義大利亞西西宣真福品,14歲血癌過世的電腦天才卡洛‧阿庫提斯(Bl. Carlo Acutis),是另一位與中華民國間接相關的備選聖人,巧的是他與賈神父在羅馬的列聖申請人(Postulator)是同一位。天主的僕人賈復旦神父與真福卡洛‧阿庫提斯,為我等祈。

MrTeresa&JPII2.jpg

聖德勒撒姆姆與聖若望保祿二世是兩個死後不到五年即啟動封聖程序的例外

天主教相信聖徒肉身的死亡並不能隔絕我們,因我們永遠在基督的愛內,天與地是一個大家庭,沒有身體的限制更可以無時不在,隨時聽我們的請求為我們轉禱。

我願意相信今日局勢危機四伏的中華民國台灣,教會需要賈神父奮不顧身拯救靈魂的精神,軍隊也需要賈神父捨己為人的勇氣。他在地上的仗已經打勝,但他與台灣一起打的仗,一起演奏的天籟美樂,才剛要開始。

bottom of page